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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 苍南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6-28 14:04 解除置顶

苍南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

苍南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苍南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建立和健全组织制度,加强对组织财务的监管,更好地促进本组织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苍南义工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三条 活动经费包括自行组织的一切非赢利性活动所得,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一)会员缴纳基本费用(会员证等工本费):一年20元/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会费,必须在会员大会上提出申请,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执行。(二)联合会自行争取的赞助费。(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一切收入和支出必须统一入帐,支出需有发票证明,若无发票有经手人和会长或副会长签字。

第五条 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所有财务管理事宜交由专人看管。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要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化,使每个会员对自己社团的财务收支状况清楚明了,增加帐目的透明度。

第七条 会员有权对收支情况提出疑问,财务负责人必须做出正面解释和回答。

第八条 负责人或其他会员不得随意占用、处理财产。若有毁坏财产者,须按原价赔偿。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每月月末需向常务委员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财务收支表包括:(一)前期资金总额及目前节余;(二)资金来源(三)资金详细去向。常务委员会对本组织财务进行监督。

第十条 财务交接:前任财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将财务以书面方式移交下一换届后的财务人员有权对前任财务人员提出其疑问,前任财务人员有责任就其问题做出回答。 财务人员若对其前任财务人员时期的财务状况有重大疑问,可提请常务委员会介入调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苍南义工联合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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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多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尽管提,我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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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适合现在的组织情况
有事留言
开始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妙,你和我就像是上辈子认识过,
这辈子想要通过网络让我们在走到.
珍惜身边发生的故事和还没发生的故事,抓住美丽,
让美丽停留的久一点,更加灿烂,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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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
我有梦想,就是把合肥妈妈网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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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心雨,好好干
爱情就像一杯茶,只有会品的人才能尝到其中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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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办法,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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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温州的苍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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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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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什么地方?怎么出现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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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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