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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ID
- 223
- 性别
- 男
- 来自
- 苍南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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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5 00:55
| 只看该作者
| 1、 自愿性
义工必须是出自自觉的愿望,具有自择权力的;成为义工完全是自发自觉的行为,不带有任何强迫性,义工也随时有权利终止义工活动,退出义工组织
2、 利他性;
义工是以奉献利他为主,不可以片面强调自利。
3、 无偿性
义工不应该附带外在酬劳的期望,义工活动通常不会获得劳动报酬,不存在被雇佣关系。
4、 业余性
义工活动主要为业余时间完成,不可以因为从事义工活动而影响本职工作
5、 组织性
义工必须遵守义工守则,接受一定程度的管理和约束,使得义工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合法的进行
6.公益性
义工活动主要为公益性活动,关注和促进行业发展,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发展,协调社会矛盾 |
有事留言
开始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妙,你和我就像是上辈子认识过,
这辈子想要通过网络让我们在走到.
珍惜身边发生的故事和还没发生的故事,抓住美丽,
让美丽停留的久一点,更加灿烂,绚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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